2016年山東省防雷專業(yè)技術
資格人員年度工作報告表提交及延續(xù)換證公告
根據《山東省防雷工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規(guī)定,全省防雷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應于4月份提交2015年度《山東省防雷工程資格證人員年度工作報告表》(簡稱《年度工作報告表》附件1),同時舉行延續(xù)換證等相關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加人員
(一)持有防雷工程、檢測、圖審等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的山東省防雷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均應提交2015年《年度工作報告表》。
(二)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持有的《資格證》屆滿五年,且擬向山東氣象學會提出資格延續(xù)申請的人員需進行延續(xù)換證。
二、提交電子版材料
(一)填寫《年度工作報告表》
按資格證類別,由所在單位統(tǒng)一匯總本單位防雷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年度工作報告表》,并審核蓋章;
(二)填寫《資格延續(xù)申請表》
按資格證類別,由所在單位統(tǒng)一分別填寫《山東省防雷工程個人資格證延續(xù)申請表》,(簡稱《資格延續(xù)申請表》附件2);
(三)填寫《資格延續(xù)匯總表》
各單位還需分別按證書編號從小到大的順序填寫相應的《山東省防雷工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延續(xù)匯總表》,(簡稱《資格延續(xù)匯總表》附件3);
(四)填寫《公司基本信息表》(附件4);
(五)各單位應將上述表格的電子版打包,并在2016年3月20日前傳至山東氣象學會郵箱,郵箱地址:sdqxxh@126.com。
三、提交紙質材料
現場提交2015年度工作報告表及延續(xù)換證等相關材料(詳見附表1和附表2的須知)。請各單位指派1人集中辦理,辦理時需提交:
(一)年度工作報告應提交
1.《資格證》;
2.《年度工作報告表》紙質文本1份。
(二)資格證延續(xù)應提交
1.《資格延續(xù)申請表》紙質文本1份;另需提交與紙質文本所貼同版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照片背面用鉛筆寫上姓名,分別固定在相應的申請表上;
2. 只需提交《資格延續(xù)申請表》,換領證時間另行通知。
各單位將各類紙質申請表分別按證書編號從小到大的順序排列匯總提交。
四、其他事項
提交年度工作報告表及延續(xù)換證相關紙質材料按單位所在地分批進行。
第一批:濟南、青島
第二批:東營、濱州、濰坊、煙臺、威海
第三批:泰安、淄博、棗莊、濟寧、日照
第四批:萊蕪、德州、聊城、臨沂、菏澤
(一)時間
第一批:4月5日 上午8:30-11:30 濟南
下午13:30-17:00 青島
第二批:4月6日 上午8:30-11:30 東營、濱州、濰坊
下午13:30-17:00 煙臺、威海
第三批:4月7日 上午8:30-11:30 泰安、淄博
下午13:30-17:00 棗莊、濟寧、日照
第四批:4月8日 上午8:30-11:30 萊蕪、德州、聊城
下午13:30-17:00 臨沂、菏澤
(二)地點
山東氣象學會秘書處(濟南市無影山路12號 山東省氣象局減災樓203室)
五 、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31-81603598 81603599
電子郵箱:sdqxxh@126.com
詳細請見:http://www.sdqx.gov.cn/sdqx_flyx.asp